尘埃落定读后感(《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长篇《尘埃落定》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通过土司家傻子少爷的眼睛,讲述了麦其土司家鸦片的种植,贸易的引入,汉人的进驻,解放军的到来,这段交织着血泪的家族史。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剽悍,聪明勇敢,喜欢女人,喜欢战争,对权利有强烈的兴趣,所以被视为下一届麦其土司的继承人;而二少爷是被老麦其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蠢,但很喜欢跟丫环、奴隶们玩,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这个傻子与大少爷的不同,现实生活中,有钱人家的少爷,也许大多都像大少爷一样,没有把仆人当人,呼唤来呼唤去,极少是像傻子一样把奴隶当朋友,因此傻子才能深刻体会到下层人民的辛苦。这个把奴隶当朋友的傻子,他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子少爷”就这样承认称呼了,见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子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
可在我看来,此“傻子非傻子”是比整本书的任何人物都要聪明,从浅层面看他能几次机智的帮卓玛圆谎话,能成功指挥围剿野画眉的战斗,当别家土司种鸦片时,他提出种粮食,使麦其家迅速暴富,从深层面看,他似乎拥有左右世界,透视未来的神奇力量,他能灵智地洞察身边的每一个人,甚至每一件事,如土司家庭内部,土司与头人,土司与土司之间,以及土司与家奴、百姓之间等围绕权利争夺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他开仓济民,倍受爱戴,他开辟前所未有的边境贸易市场,在土司的立场上第一次把御敌的堡垒变成市场,还有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土司间的矛盾冲突,他的举动或许让常人很不理解,可每一次的成果都让我们这些自称聪明的人吃惊万分,可能大家觉得傻子就是个“先知”吧!其实我觉得这是作者有意为之,作者阿来是西藏人,而西藏自古就信达赖,信命,信佛,这是一种自然的规律,并不是说傻子就是“先知”,而是傻子做了顺应自然规律的事。
而整本书中,我觉得最具有个性形象的就是傻子的父亲老麦其土司,作品一开篇,就让人感觉到了他身上的霸气。他与活佛之间有这样一次对话。活佛借雕喻土司,而土司则是以鹰自指,这形象的展示了麦其土司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王者风范,也表现麦其土司良好的自我感觉,他认为天下所有美好的事物理应归他所有,这就滋生出无限的私欲和贪婪,麦其土司只知道在小小的康巴高原上为扩大自己的势力而连绵不断地斗狠斗法,完全不闻不问外面的世界是否正在变化,因此麦其土司在统治一切,占有一切时,逐渐迷失自我,沦为权利与欲望的奴隶。他失去理智的,疯狂的所极力劣集的财产,建立的政权,在隆隆的炮声中灰飞烟灭。

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土司也到了消亡的时候。文章以局部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在仇人刀下。当整个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以这个世界就从傻子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土司制度连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世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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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318语教2班叶玉婵
审核:李娜
排版:L鲜艳
图片来源:网络

 

  《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尘埃落定读后感
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十几枚炮弹,瞬息间将碉堡般的官寨夷为平地。
尘埃里,曾光脚踩过的土地、救治麦其土司砸碎又接纳热水的土地,在高楼上尿过、铺地毯接纳远客又执行死刑的这方土地,彻底静了。尘埃里,混合着陈旧麦香、迷幻罂粟和炫光银屑的一个时代,彻底落定。
死尸,看不到太多,眼前笼罩着厚重的似乎无法被吹散的尘埃。如同离开边界那天,站在山头的我看不到被浓雾笼罩的“新世界”,如同从出生就看不清人性、爱恨还有带给众多奴隶和农民的苦痛。躺在尘埃里,感受不到流血,感受不到离愁。我想,此刻我的眼睛,依旧是无法被激怒、无法被引燃的平静。是啊,能打痛我的人,都先于我告别这个世界了,我依然活着,活在废墟和尘埃中,活在群雄都争做土司的这方沃土中央。
我依稀记得,书记官曾说过:未来不可预测。此刻,他还活着,没有舌头的人用沉默换到了活下去的理由。两次失去舌头的他,拥有了更坚定地眼神和更有力的笔迹。如果他此刻在我身旁,这样的结局,该如何记录,又该如何被遗忘。
塔娜呢,我是指,我美丽无双的妻子塔娜。他在第二次背叛我的那天,一定还记恨着我的冷漠和无情,记恨我嫌弃她干涸的下体,记恨我是个傻子。是的,她常说,像所有人常说的那样,我是个傻子,又不像真的傻子那样。女人,至少我身边的女人,都没有紧紧跟随我的两个小厮忠诚。女人在变成女人的那天,就在为了地位、宠爱甚至比较,丧失着自我。我还会在见到她,她会回来,像第一次从我的哥哥身边回到我身旁那样,带着热情、撩拨我的欲望,来找我。
那两个小厮,哦,一个去追杀背叛我的女人,带着满身弹孔被识途老马带到我身边,从他干涸的心脏的空洞里,我看到无法撼动的忠诚,对一个傻子的忠诚。也许,是因为儿时冬天那顿冰天雪地的野味,也许,是我带他到边界让他看到我所创造的新世界并给他权利的馈赠,安眠吧,儿时的朋友,此刻的忠魂。另一个,长手长脚的行刑人尔依,应该也曾想摆脱行刑人的身份吧,毕竟去家里阁楼时候,眼神和身体透出的害怕,无所遁形。你本该是我当土司后唯一的行刑人,可是,我们都没机会了,对于失去做土司的机会,我毫无感觉,作为你,许是一般思想吧!
桑吉卓玛,你到底爱银匠还是管家?你到底更喜欢权利后的自己还是在我身边教会我儿女之事的时光。我傻傻的脑袋里,总停留着你嫁给银匠时候,褪去丝绸换上粗布装扮的蠢样子。女人是爱情愚蠢的牺牲品,愚蠢。
那个我喜欢的叔叔,我曾开玩笑说你选择了海葬,风风光光。你可知道,我有多么想,去到你待得地方,我讨厌你带来的照片总是看不到全部景象,尽管你的模样,有着我十分喜欢的慈祥。此刻,白色汉人失败了。不,是有银子有权利的人失败了,败给了真正渴望自由的普通人。叔叔,你虽然错了,但好歹,你做了你认为正确的选择,好过土司之争,好过尔虞我诈。
尘埃还是没散去,可我已经被人拎起,摇摇晃晃的大地在我的眼前慢慢抬高。待尘埃散尽,我停留的世界,可能就不再有傻傻却清澈的我。
尘埃,落定。